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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媒体解读为养老并轨有了“时间表”。日前,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采访时称,国家层面的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仍在综合研究,目前改革已设计7套方案。

在民生领域,可能没有比养老更受人关注的话题。养老保障是兜底性的保障,是为人一生带来安全感的东西,人人关注它,不分地域、年龄、阶层。正是因为承载着所有人的命运,养老的公平性问题变得格外牵动神经。实现养老并轨,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课题,需要时间去做,急不得,但不管怎样,其重要性、必要性不可否认,呼吁养老并轨的声音早已持续多年。

当然,需要时间,不等于可以拖时间。就算“公平”可以再拖拖,很多事情已经拖不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改革事项注定是步步为营的,需要前后呼应、环环相扣,各项议题必须精打细算,为后续改革步骤留足时间、空间。也就是说,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追求系统协调性。在这个意义上,不能孤立地看待养老并轨,它是改革的重要一环,甚至是决定性的一环——它是各项改革议题中的基础性议题,有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

养老并轨就是实现人的自由流动,而具体从新型城镇化的角度看,就是让城乡之间实现人与资源的自由流动。保障待遇跟随人走,实现城乡之间自由“切换”,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市民化的转变过程。政府报告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这不仅是人的地理位置移动,更是人的身份、职业、待遇等等一同完成“城镇化”,而养老保障这种兜底性的福利待遇,首先就要打通城乡之间的隔阂。在这个意义上,养老并轨是新型城镇化改革的一个前提。

养老并轨打通身份隔阂,也为人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流动扫清障碍,方便人在社会上的平等流动。至少,当人在社会发展,社会身份开始“切换”,不会有太多的后顾之忧。这是从保障制度上给人带来安全感,让人有稳定的社会预期。事实上,往往扫清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时,就要落脚到养老制度这种基础性问题上来。正如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并轨。

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说明,有众多改革事项与养老并轨息息相关。养老的制度安排,是给人的一生打基础,但凡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那些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等等,往往最后都与养老问题发生联系。养老制度是国家基础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它不动,很多改革手段动不了。所谓改革突破,不仅意味着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更意味着要解决这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决定性问题。让深化改革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就需要以养老这类问题为“抓手”,增加改革的操控力,为后续深化改革铺路。

政府工作报告说:改革“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而实现养老公平,就是“最期盼”、“最突出”、“达成共识”的议题。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提出建议,立法机关对刑法中的虐待罪进行修改,删除告诉才处理条款,改为既可公诉也可自诉,同时对本罪情节恶劣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3月9日《东南早报》)

近年来,随着婚姻家庭问题的不断涌现、家庭暴力事件的不断增多和家庭虐待行为得不到合理惩处的凸显,人们对虐待罪规定的合理性产生不少质疑。

一个主要质疑就在于虐待罪在刑法上为自诉案件,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这种自诉规定存在明显缺陷。受虐待的被害人大都是弱势群体中的妇女、儿童、老人,特别是儿童,属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是没有胆量去自诉。

退一步讲,即便给儿童从小贯彻被虐待可以去法院告虐待人的理念,但自诉案也还需要本人提供有力证据。而事实上,一个未成年人尤其是只有几岁的儿童,根本就没有能力收集证据、保存证据、提供证据——即便是一个成年人,也未必能做好这一点。这也难怪有专家针对虐待罪提出立法首先应考虑它实现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应该属于大概率,如果实现的概率几乎为零,那么,这种法律即是恶法,因为它放纵了犯罪,使受害群体得不到真正的保护。

黄尔梅委员提出虐待罪既可公诉也可自诉,无疑是一条很好的建议。在被虐待者无力自救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打击虐待行为,有利于更全面更及时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个“公诉”的含义还可以丰富一点,不仅可以从法律上明确公诉优先于自诉原则,还可以赋予公检法机关对虐待案件有优先介入的权力。例如加强公安机关对家庭成员间虐待行为的干预。在接到受害人、邻居等报警后,公安机关不能以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为由不予理睬,而应立即介入。

最后,将虐待罪改为既可公诉也可自诉后,还有必要构建合理的自诉与公诉衔接机制。面对举证能力不足的受害人自诉,法院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借助专业力量收集证据,待检察机关认定受害人确实受到不法侵害后,可将自诉转为公诉,从而避免因自诉人自身能力不足而纵容犯罪现象。

从制度上确定司法机关对虐待案件有先行介入的权力,进而更加充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俨然十分必要。

日前,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答记者问时用“不能过于乐观”来形容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一些网友“拍砖”,认为这有推卸责任之嫌。

其实,在“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毒豆芽”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事实面前,如果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请大家不要担心”,恐怕才是真的言不由衷,会引起更大质疑。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不会一蹴而就。“要不是揭露食品制造黑幕的小说《屠场》问世,哪有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在我国,理顺食品行业产业链条和监管体系,是最近几年才有的新进展。目前监管体系仍不完善,食品安全问题个案多发,食品安全形势确实“不能过于乐观”。

有问题不可怕,怕就怕遮遮掩掩,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勇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三个最严”预示着下一步将重典治乱,表达了政府为老百姓能吃得放心“保驾护航”的决心和重视。

如果说“三个最严”的态度是基本要求,那么对现实问题的“坦白从宽”则更显示诚意。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才有助于纾解人们心中的焦虑;对监管环节没有缝隙,不留死角,借鉴国外抽查暗访的“神秘顾客制度”,才能为老百姓画一张“食品安全警示地图”;对处罚、问责毫不留情,公开失信者不良记录,让他们在群众的“火眼金睛”下无处可逃,才能让问题食品制造者成为“过街老鼠”。

直面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食品安全有关的每个环节都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掺假,容不得玩半点“虚的”。期待着,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等“舌尖上的安全”能够在“三个最严”下得到“贴身”保护。

摘编自新华社3月7日电

文/张文静 赵琬微

导读:垄断、强势,一直是三大电信运营商留给公众的最深刻的印象。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自然是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的价格。但中国消费者会本能地怀疑目前的资费价格,不过是三大国企之间的价格同盟而已。

近日“两会”热点,除了事关国家未来的大事之外,则非中移动老总的“全家桶”论莫属。

面对广受消费者质疑的手机套餐内流量“月底清零”规定,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钟天华打了一个极不恰当的比喻:“在肯德基买了全家桶套餐,吃不完的鸡腿总不能退回去吧?”

或许他自以为这是一个生动且难以辩驳的妙喻,没想到却被消费者瞬间发现破绽:“全家桶”吃不完确实不能退,却可以打包带走,下顿再吃。而这恰恰和消费者要求的套餐当月剩余流量可以转入下月再用,看起来非常相像。老话说,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而钟总果然就被自己的“全家桶”这个蹩脚的比喻绊倒在地。

但“全家桶”的比喻被网友驳倒,却不一定证明套餐内流量月底清零的做法全无道理。

移动通讯的所谓“套餐”服务,实质是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签订的一则“限时优惠”协议,即消费者可在一定时限内按一定折扣价,享有一定量的服务。而更本质上说,这是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个“对赌协议”:在协议期间内,消费者若恰好用完或尽可能接近用完约定的流量,则享受运营商允诺的最大折扣;反之,若消费者剩余越多,则运营商获利越多。

理清了这一原理,也就不难看出“全家桶”比喻的蹩脚之处:“全家桶”不过是批量打折,并不具备对赌性质。若一定要比喻,自助餐似乎是比较恰当的喻体:自助餐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一次对赌,消费者肚量越大,则越能“吃回成本”甚至占到便宜;而消费者越是饭量有限,则餐厅老板越是有利可图。

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某个消费者个体可能会恰好用完流量,享受到最低折扣,占到便宜。但从大数统计上整体分析,则必然存在流量剩余,而这恰是经营者的利润所在,也是这一经营模式可以存在的基础。因此,消费者所要求的当月剩余流量可以转入下月再用,等于要求运营商只输不赢,其实从根本上瓦解了这一经营模式的基础。消费者最终得到的不是运营商的让利,而是这一经营模式的消失。这也是为什么资费套餐模式在全世界通行,而没有消费者提出转月再用的原因。

这点浅显的道理,中国消费者也未必不懂。譬如同样是中国消费者,去自助餐厅吃饭的顾客,绝不会在饭后向老板提出要求:对不起今天食欲不佳,没吃回来的那些钱,我要转到下顿再吃。至于同样的消费者,为什么在通讯资费套餐上斤斤计较,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对国有电信企业的高度不信任。垄断、强势,一直是三大电信运营商留给公众的最深刻的印象。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自然是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的价格。但中国消费者会本能地怀疑目前的资费价格,不过是三大国企之间的价格同盟而已。虽然三大运营商会委屈地诉说他们之间的竞争已经多么如火如荼。

这是目前讨论很多问题时面临的共性难题:由于多重因素相互交织缠绕,问题总是会在讨论到一定程度时,遇到另外因素的阻隔而无法推进。面对如此窘况,电信运营商们别无他途,只能一面用比“全家桶”更高明些的方法,向公众讲清自己的道理,一面认真倾听、理解消费者的不满和关切,认真挖掘每一点可能的潜力,为消费者提供尽可能低廉和便捷的服务,以逐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本报评论员 张天蔚

全国政协常委、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日前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上向房地产市场的政府税费开了一炮。他说,房地产行业有很多多余的审批,而且有一些是雁过拔毛的。他建议,国家统一规范规费收取,取消不合理收费,以此来降低房价。

在本轮持续已有多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房地产开发商成为众矢之的。在房价暴涨的过程中,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情况是开发商成了巨富,中国历年的富豪排行榜上,占据头牌位子的大多数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与国外的一些同类排行榜形成了触目的差别。许家印是一位多年占据富豪排行榜的人物,他从房地产市场上所获自然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尽管如此,当他以政协委员身份议政的时候,听听他的心声,还是有价值的。

既然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获取了暴利,并且对普通民众的住房需求形成了排斥效应,那么,他们理应成为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比如对商品房进行限价,使他们只能收获微利。事实上在历年出台的调控政策中,确实有过这样的谋划,但最终却未能坚持下去。一个可以理解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政府没有理由对市场价格作出有违市场化原则的限制,但政府作出的限购措施本身就是一种非市场化决策,这说明在必要时政府是可以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因此,对于政府未能对商品房限价,我们还需要从另外的途径寻找原因,这个原因就是政府自身在房地产市场上也是一个重要的获利者,如果它们也像开发商那样有登上富豪排行榜的机会,开发商大概就只能靠边站了。

据许家印介绍,目前房价的构成主要有五部分:地价、综合造价、政府规费、税收和企业利润。从审批延伸到政府规费,每个城市并不一样,收费最少的有37种,多的有157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许家印所说的房价构成的五个部分中,除了“综合造价”是开发商的前期投入以外,“地价”、“政府规费”和“税收”三个部分都是政府的获利,真正由开发商获得的收益只有“企业利润”这一个部分。政府所获取的三个部分的利益在房价中究竟占多大比例,许家印没有说,但据2012年12月7日《国际金融报》报道,专业人士归纳统计得出,如果把房产商开发一处楼盘过程,从立项到完成销售进行分解,整个过程向各级政府机构缴纳税费涉及七大类37项支出。这些支出包括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土地出让金、拆迁管理费,以及后期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平均水平占到整个房屋销售金额的50%,高的甚至超过70%。当然,这些税费的依据基本上是政府自己制订的行政法规。

房价中有一半左右是被政府拿去,这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多年不见效果的根本原因。当政府自身对市场有利益需求的时候,它与开发商就有了太多的共同语言,也就不可能真正花力气来降低房价,开发商抬高房价甚至能够得到政府支持。前几年,杭州有一家开发商在售楼时曾经公布了房价构成要素,由于政府在其中拿走的利益一目了然地显示在售楼处,因此很快被叫停,很显然,政府不愿意调控触及自身的利益。我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政府伸出了“乱摸市场的手”,对各个行业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房地产市场上,按许家印的说法,开发一个楼盘要由政府相关部门盖110多个章,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部门都可雁过拔毛,它们最终都通过开发商之手,落实到了购房者身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政府之手“乱摸市场”的重灾区。

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对简政放权作出了强调,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来割弃政府在市场中的既得利益。此次改革的一个亮点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这个目标,在房地产市场上,同样有必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将目前过于繁杂的税费项目作一次清理,缩小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获利空间。至少,在已有的各种税费未能得到清理之前,不能再轻易开征房产税。在开发商获得了“轻徭薄赋”的好处以后,降低房价也就有了现实的基础,而作为政府来说,当它不再对房地产市场有过于强盛的利益驱动以后,它对开发商的监管也就可以挺起腰杆了。在这样一种格局形成以后,民众所苦苦盼望的降低房价也就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

周俊生(上海 学者)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提出建议,立法机关对刑法中的虐待罪进行修改,删除告诉才处理条款,改为既可公诉也可自诉,同时对本罪情节恶劣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去年6月,南京两名幼女被活活饿死事件曝光后,举国震惊。事实上,类似令人沉痛甚至绝望的事件远不止这件——随着婚姻家庭问题的不断涌现、家庭暴力事件的不断增多和家庭虐待行为得不到合理惩处的凸显,人们对虐待罪规定的合理性产生不小质疑。

一个主要质疑就在于虐待罪在刑法上为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说白了就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不诉则不理。从现实角度出发,这种自诉规定存在明显缺陷。受虐待的被害人大都是弱势群体中的妇女、儿童、老人,特别是儿童,属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压根不懂什么叫自诉,不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使知道,在拳脚棍棒之下,是否还有胆量去自诉,也是个问题。

退一步讲,即便给儿童从小贯彻被虐待可以去法院告虐待人的理念,但自诉案也还需要本人提供有力证据。而事实上,一个未成年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收集证据、保存证据、提供证据。这也难怪有专家针对虐待罪提出立法首先应考虑它实现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应该属于大概率,如果实现的概率几乎为零,那么,这种法律即是恶法,因为它放纵了犯罪,使受害群体得不到真正的合法保护。

虐待罪既可公诉也可自诉,无疑是一条很好的建议。在被虐待者无力自救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打击虐待行为,有利于更全面更及时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个“公诉”的含义还可以丰富一点,不仅可以从法律上明确公诉优先于自诉原则,还可以赋予公检法机关对虐待案件有优先介入的权力。例如加强公安机关对家庭成员间虐待行为的干预。在接到受害人、邻居等报警后,公安机关不能以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为由不予理睬,而应立即介入。待深入调查后,依据情节轻重定性虐待行为,该说服教育的说服教育,构成虐待罪的,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严格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将虐待罪改为既可公诉也可自诉后,还有必要构建合理的自诉与公诉衔接机制。例如面对举证能力不足的受害人自诉后,法院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借助专业力量收集证据,待检察机关认定受害人确实受到不法侵害后,可将自诉转为公诉,从而避免因自诉人自身能力不足而纵容犯罪现象。总之,多起儿童被虐待致死已经给世人敲响了警钟,由于受害人实际自诉能力的限制,使虐待罪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从制度上确定司法机关对虐待案件有先行介入的权力,进而更加充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俨然十分必要。

邓子庆(湖北职员)

关于“上调公务员工资”的建议近日引来热议。7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他同时表示,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也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

每次给公务员加薪的建议传出,总会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弹。在公众看来,这样的建议非常不靠谱,甚至带有挑衅的意味。当公务员考试成为最热的考试,当公务员的待遇已经引起了羡慕嫉妒,当公务员的收入还可能包含不可预估的灰色地带时,有人竟然把公务员群体归为弱势群体,想要给他们优先加薪,这种偏爱和偏见置广大公众的感受和利益于何处?难道,公务员群体真的要身娇肉贵到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才算得上没有被亏待?

当然,建议给公务员加薪者也似乎有充分理由,他们看到了公务员辛苦的一面,看到了公务员群体基本工资一般,看到了公务员群体与其他收入更高群体的差距,所以,给公务员群体加薪既是对公务员群体个人价值的体现,也有助于高薪养廉,保证队伍的稳定和纯洁。虽然,他们看到的只是公务员的一面,但客观地说,对于普通公务员来说,这一面几乎就是他们的全部,他们在高房价、高物价的生活压力下,的确可能比公众想象得艰难。

既然建议加薪和反对加薪都有充分的理由,倒不如把给公务员加薪当成严肃的议题。对于建议加薪者来说,他们不能主题先行,情绪渲染,认为公务员的生活苦兮兮的,需要立刻加薪救急;对于反对加薪者来说,他们也不能不假思索,一反到底,认为公务员的生活已经养尊处优,没有必要对他们投以任何关注。比这些情绪化反应更务实的态度应该是,去思考一些深层的问题:评价公务员群体收入的视角是什么?公务员群体加薪的前提是什么?绕开这两个问题,关于公务员加薪不可能达成共识,更多时候,建议加薪反而害了公务员——让他们成为众矢之的。

首先,评价公务员群体收入的视角是什么?不是个人感受,也不是基本工资层面的简单比较,而是公务员的超稳定状态,以及官本位的社会背景与权力公开的实际程度。单看公务员的工资,他们可能不是高薪一族,但如果算上他们的福利,公务员职位就成为人们眼中的金饭碗。再加上国人心中的官本位情结,以及权力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力,公务员的收入就可能成为一个谜,至少有一些公务员的收入会成为一个谜。此时,简单地说公务员群体收入高还是低,都不客观,必须厘清的是,哪些收入是正常收入,哪些福利是正当的福利,哪些地带可能存在灰色、黑色收入。

其次,公务员群体加薪的前提是什么?这需要做加法,就是基本工资有所提高。这也算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尽管一些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可能是拼爹的结果,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能够在千军万马的竞争中过独木桥,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证明,他们可以选择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个职业也应该给他们相应回报。这是市场规律的体现。但同时,也需要做减法,就是福利的减少与权力的制约,只有福利向权力看齐,权力被装在笼子里,人们才会对公务员群体的收入脱敏。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群体收入的公开透明、规范稳定,对公务员也是一种保护。对于那些遵纪守法、敬岗爱业的公务员来说,他们的收入水平可能真的只是看上去很美。可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跟进,他们就可能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成为舆论情绪化反应的牺牲品。而另一些懂得权力运作者,也可能闷声发大财,浑水摸鱼。所以,不妨把公务员加薪当成严肃议题,想一想,如何规范公务员群体的收入情况,让其更公开透明,更易于公开讨论和被公众接受。

乾羽(江苏教师)

面对雷人提案,政府部门的答复态度不妨“差”一些,严厉一些。清楚明白地对雷人提案说不,也是杜绝此类提案的应然之举。

“房价哪怕涨到1000万一平米也是合理的”,这样的提案有多少合理性?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副主任赖明证实,“政府部门对政协提案答复态度好,办理效果不好”,其中一个原因正是有的提案本身比较“雷人”或者太夸张,实际上没有办法操作。

赖明的回应道出了实情。态度好,体现的是政府部门对政协委员的尊重。提案办理效果不好,固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提案含金量不高却是最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在我们的印象中,每年两会都会听到那么几个雷人提案,比如,嫌城市名字太土建议更名,建议增设新区以解决地方局处级干部升职难等等,很多人听了直摇头,就连赖明也直呼“离谱”。

这样的雷人提案固然只是少数派,但很多时候,“雷点”成了舆论热点,反而冲淡了对好提案以及怎样提出好提案的关注。这就使我们很难对雷人提案等闲视之。

两会是一个畅所欲言的民主平台,是汇集众智、共商国是的参政议政殿堂,代表委员“不沉默”只是底线,更要建真言、献良策,为深化改革、改善民生提供思想资源和智力支持,这些都离不开提交高质量的提案。

雷人提案的问题在于不接地气,没有击中现实中的真问题,没有反映民众的真需求,而且在操作性上先天不足,自然会被公众吐槽,也让相关部门不好处理。还有一些提案,虽然看着不雷人,但太过空洞、宏观,同样脱离了实际,一样很难落实,发挥不了作用。

曾有代表委员总结出“履职三宝”:学习、调研、思考。说来说去,不外乎一个“实”字。把案头工作做实了,才能不说外行话,不爆离谱言,才能交出现实可行的议案提案。“最美洗脚妹”刘丽曾因为听不懂别人的议案而愁得瘦了10斤,通过学习钻研,今年提交了关于秸秆利用、工会法修改和加强对基层代表培训的建议。怎样履职,是责任意识的试金石,也会影响参政议政的成效。

可见,面对雷人提案,政府部门的答复态度不妨“差”一些,严厉一些。清楚明白地对雷人提案说不,也是杜绝此类提案的应然之举。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陆文江

至于民族自豪和文明自信的问题,确实值得认真讨论。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不曾中断,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特例,这也是我们自豪和自信的原因。

外交部长王毅全国两会发布会首秀,谈到办好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三种“气”:要有底气,底气来自于祖国的强盛;要有骨气,骨气来自于民族的自豪;同时还要大气,大气来自于文明的自信。

发布会上,王毅外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体现了这三种“气”。比如:在谈及中国周边的一些问题和纠纷时,王毅说,“在涉及领土和主权的问题上,中国的立场坚定而明确:该是我们的,寸土必保;不是我们的,一分不要”。又如,在谈到日本某些人搞历史翻案,挑衅钓鱼岛中国主权,发表种种奇谈怪论的问题时,王毅说,“至于有人将现在的中日关系与一战前的英德关系相提并论,我想强调的是,2014不是1914,2014更不是1894,与其拿一战前的德国来做文章,不如以二战后的德国来做榜样”。话讲得铿锵有力,确实有气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讲究“气”的概念。“气”是生命的象征,在山西农村有个说法,“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气功是中国特有的健身方式,注重呼吸吐纳的内功,确也是一种有效的强体健身之术。在围棋文化中也讲究“气”,气长,则腾挪自如;气短,则处处局促。

在近现代的中国,“气”还被视为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意志力。朝鲜战争时,毛泽东曾以“铁多气少”形容美国。精神状态和意志力,在人类的种种博弈中,确有很大的作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气”也不能是某种虚渺的精神自洽,它要有物质支撑,要有“底”。中国外交的底气足,是中国发展水平的体现。比如,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固然是因为有国际先例和许可,但更重要的是,中国具有在这一区域“看见”的能力。中国外交每走一步棋,背后都是有国力支撑的,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很有底气。

至于民族自豪和文明自信的问题,确实值得认真讨论。有人说,近代的民族屈辱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背后的精神动力,这应是一个基本事实。在这一屈辱的过程中,产生了某种文化自卑,这也是事实。从较长时空上看,中华民族的形成,是融合的产物,中华文明是一个相当开放的系统,吸纳了各种文明的优秀成果,同时又保持了文明的主体性和延续性。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不曾中断,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特例,这也是我们自豪和自信的原因。

本报特约评论员 黄晴

客观看,让代表们对财政预算报告更接近、更熟悉,仅有文本形式的图文并茂还不够。在财政预算报告的内容上,也有不小的细化空间。

审查预算报告是每年两会的重头戏,却常常有代表表示看不懂。今年两会,预算报告有了“辅助教材”——一本带有漫画及各种彩图的《政府预算解读(2014)》读本。读本近200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联合编写,旨在帮助代表们理解预算。这个新变化,拓宽了阳光财政的窗口。

审查并批准财政预算,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核心权力之一。过去,由于财政预算专业性太强,且审查时间过短,影响了代表审查预算报告的积极性。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曾以“政府工作报告很丰满,预算报告很骨感”来描述这一情况。

财政预算就是国家账本,代表们若看不懂、无暇看,公共资金就可能从审查和监督的缝隙中流走,变为实现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私人账。长期以来,三公经费透明度不高、年底突击花钱屡禁不止等现象,从根源上讲,都是财政预算把关不严的结果。让阳光彻底透射到国家账本中,仅靠事后监管总会有照不到的死角,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前置监督必须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政府预算解读》作为“辅助教材”,还有助于提高代表们的参政素质。人大代表的产生注重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代表性,不可能都是经济行家。让不同职业背景的代表都能参与到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要求代表们具有更高的专业性,不断提高其对预算报告的解读能力,就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客观看,让代表们对财政预算报告更接近、更熟悉,仅有文本形式的图文并茂还不够。在财政预算报告的内容上,也有不小的细化空间。仅仅列出公共财政使用单位和数额,而不列入用钱方向、额度、目标、出现变化后的管理方式等,代表们全面行使监督权的空间就不算充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不少。尽管各级财政预算都经过人大审查批准,但在使用过程中,仍常常引发“钱去哪儿了”的质询。这种情况反映了公共财政账本仍显粗糙。这就要求,财政预算报告不仅要进一步通俗化,还要进一步细化。否则,对公共财政实施全程监督就可能失去路径。

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给代表们审查财政预算报告留出更宽裕的时间。今年两会,力推精简节约之风,给不必要的形式主义瘦身,赢得一片赞赏。同时还要审视,会议进程是否还有可以优化的空间,让代表们能够更从容、更仔细地审查预算报告。公共财政预算,越是经得起细究,经得起拷问,就越能保持公共性。

国家账本不能止步于文本意义上的“图文并茂”,在其运作过程中,在每一页,都应该“图文并茂”。如此,才能打造真正的阳光财政。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深化改革看两会③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中,经济领域向市场、社会的放权,本质上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回归。

一项自我削权的改革,能成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其意义自是非比寻常。简政放权,正是从这样的高度和视野,诠释着现代治理的基本逻辑,蕴含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明晰思路。

过去一年,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民间投资比重上升到63%,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一张张稳中有进的答卷上,写满了简政放权的红利。“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动力从何而来?中央政府去年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416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事实证明,简政放权的力度有多大,职能转变的速度有多快,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就有多强。

在这场大刀阔斧的改革中,一个词日益为公众所熟知。“负面清单”,成为简政放权的一个醒目标志。这一行政审批的管理模式,不仅从根本上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更体现了政府的法治思维: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自由”;而对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这种对法治的尊崇与遵守,这种“宽待市场,约束权力”的理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365bet官网:总书记这一掷地有声的论断,不正说明,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承担着多重使命么?

除了打造法治政府的目标,简政放权同样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抗战时期,《解放日报》刊发“精兵简政”社论指出,简政不是“简陋”,也不是粗枝大叶的“简略”,而是“建立正规制度和提高工作效率”。今天的简政放权,同样如此。简政放权,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以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体现的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要求: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作为一项攻坚改革,作为一场自我革命,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简政放权不会毕其功于一役。九三学社中央一份提案指出,近年来,与行政审批相伴而生的中介评估,存在项目不断增设、费用日趋增加的态势,如施工图审图费就比5年前增长近4倍,这在另一个方向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一位省人大代表制作“行政审批长征图”,显示一个投资项目在当地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历经30多个环节、要盖上百个公章,最少需要272个审批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中,经济领域向市场、社会的放权,本质上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回归。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运行与政治文明的自我完善,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两只手命题”,是中国改革进程中的核心命题。从党的十四大以来的20多年间,对政府和市场关系,我们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从“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只手”的关系不断优化、作用更加明确。在未来改革征程上,让“看不见的手”更有效,让“看得见的手”更有为,我们必能更好地改善公共治理、打造现代政府,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现代中国。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在审议时向全场展示了一张照片:一个基层社区一年来参加各种考核、评比的申报材料,堆起来有3.4米,比姚明还要高。他说,各种创建、考核、达标并不能说明工作真正做得好,一定要改革这种考评看重台账资料、上级说了算的模式。

关于各种考评,坊间风行着一些“顺口溜”,例如“联系工作电话线,布置工作传真线,检查工作公路线”,“来了就不走,非要喝老酒”主要形容上级考核走过场,不扎实,甚至混吃混喝,还比如“是是是,好好好,坚决不整改;对对对,做做做,坚决不执行”,主要讽刺一些地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一套,做一套。

这位代表所反映的“看重台账资料、上级说了算”,虽然表现形式不一样,但本质上也是作风浮躁。

客观上,基层工作做得怎么样,需要上级进行考评,也是科学决策的必要途径,但是如果只重形式,不抓实情,只会徒增基层负担,无益决策完善。“上面一句话,下面忙翻天”,上级部门多达几十个,分管的项目更无以计数,而对基层来说,每个项目都要社区配备独立的办公室、成立工作小组、准备工作台账等,其中工作台账内容繁多,如此下去,工作人员只能扎身“咬文嚼字”,无暇为民谋事,老百姓嘴里的顺口溜也会不断“推陈出新”。

这种考评多如牛毛的怪现状,就像一根“硬骨头”,上级不愿放权,下级苦不堪言。要啃下来,先要做减法。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一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序实施,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而且今年还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从中可以看到政府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心之大,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应在简政放权上继续挖潜力,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市场化较充分的项目交给社会,无需宏观统筹的权限交给基层。

其次,还要做加法,就是要在改革考评方式上下工夫,逐步杜绝类似“材料评比”的形式主义。就像这位来自基层的代表所言,政府考核基层工作,完全可以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直接给居民打电话、发问卷了解满意度。这样既可以减轻基层负担,又可以更有效地科学决策,何乐而不为。

官员有没有贪污腐败,老百姓往往最先发现蛛丝马迹。因此,中央巡视组去哪儿,有必要让民众充分知情,这样才能广泛集纳老百姓的声音,及时发现问题与报告问题。

去年来,中央巡视组先后分两轮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展开巡视。随着各种问题被发现与查处,“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反腐成果有目共睹,让人拍手称快。在这其中,巡视组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近日,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十八大以来第22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据中央巡视组有关人士介绍:现在的成果大部分是第一轮巡视的,“今后还会不断地出来”。

实践表明,当前采取的巡视制度卓有成效,各巡视组很好地充当了“千里眼”角色,出色履行了自身职责。

反腐倡廉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不容有任何懈怠。只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才能稳固执政基础,取信于民。也要看到,腐败现象就像病毒细菌一样,往往藏身于不见阳光的地方,既不容易发现,也难以一针见效。因此,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关键在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中央巡视组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换言之,中央巡视组就是中央推进反腐斗争的先锋部队。

中央巡视组如何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要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如果说中央巡视组是“千里眼”,广大民众就是中央巡视组的“顺风耳”。地方上的事,当地群众最了解。官员有没有贪污腐败,老百姓往往最先发现蛛丝马迹。因此,中央巡视组去哪儿,有必要让民众充分知情,这样才能广泛集纳老百姓的声音,及时发现问题与报告问题。

在这方面,此前已落实的如公布中央巡视组工作流程、联系方式,以及向社会通报巡视情况等措施,都有利于增加公众对中央巡视组的了解。不过,在一些公众眼里,中央巡视组似乎还蒙上一层神秘面纱,让人有所顾忌、不敢亲近。例如,有人担心,自己反映情况后,中央巡视组会不会重视,又会怎么处理相关问题。所以,今后还有必要加大中央巡视组的工作透明度,鼓励公众更加走近巡视组,积极反映情况、举报问题。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取得公众信赖与支持,就是中央巡视组顺利完成工作的良好开端。要取得公众信赖,就有必要从中央巡视组的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完善程序制度,始终保持巡视组的独立、公正地位。也就是说,要加强中央巡视组自身监督问题,切断巡视组成员可能与巡视地方、单位发生的利益勾连。中央巡视组目前所取得的显著成果,在于其地位相对超脱,没有被腐败分子拉下水。这一良好态势,应从制度上加以稳固与保障。

本报特约评论员 顾昀

有心人专门作了统计,李克强总理在本届人大会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一字出现了77次。无疑,“改革”一定是高频词。

记得一次研讨会上,有人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改革得到多数人拥护,为什么还这么难?难道不是吗?改革启动之初,邓小平就有一句名言,“杀出一条血路”;今天已到了全面深化改革阶段,领导人又在反复强调,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改革似乎真的越来越像革命,像一场战役。

其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的转型经济学,就对这样的问题非常感兴趣:一个得到多数人认可的改革,为什么在现实中往往难以实施。当时的学者回答是:因为有既得利益集团阻挠。这种既得利益集团,人数可能占少数,但因其掌控着雄厚的资本与行政权力,因而非常强势。所以,要使改革得以推进,必须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

上述解释当然是正确的,但有些意犹未尽。晚近发展起的行为经济学,有一条叫作“损失厌恶”的基本原理,则更明晰地解释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