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媒体频频接到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的投诉,反映在前不久补发增补工资的过程中,他们每人被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计4000元左右。当地教育局有关领导称,“捐”两个月增补工资给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并没有强迫教师,2000多名教师自愿认捐率达98%。(2月9日《扬子晚报》)

如果这2000名捐款的教师真是出于自觉自愿,那我就提请国务院给海陵区授予“首善之区”的牌匾——— 98%的教师认捐4000元工资,由此折射出的慈善指数,恐将是很难打破的吉尼斯纪录,到哪去找这世界级的“首善之区”?!

现在一些官员讲话越来越没谱,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请问这位领导:有谁跟人民币过不去,更何况是自己的血汗钱?如果没有 “不事先在一份自愿捐款确认书上签字,则领不到一分钱”,有几个教师愿意一下子捐出4000元?沿袭去年“被”字说法,海陵区的这场“慈善秀”,教师完全是“被自愿”、“被慈善”。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区教育局的领导称,早在2008年该区公务员补发增补工资时,每人就捐出了两个月的增补工资。参照此前的这个做法,所以……这是什么混账逻辑!难道前面做过的事情,后面就能当真理学吗?公务员认捐两个月增补工资,那也带有浓重的“被自愿”成分。不信搞个无记名投票,看有多少公务员是真心愿意捐款的。


慈善是个高尚事业,很大程度就在于它出于自愿。一旦打着它的旗号逼人掏钱,那就完全走形变味、让人生厌了。多年来,在不少地方,存在一种“趁涨打劫”的坏风气:哪个群体涨工资了,就有人捧着个“化缘钵”守在门口,不认捐就不让进门领取——— 晋级提薪是这样,职称兑现是这样,普调工资是这样,甚至病退职工涨薪也是这样……

运用手中的权力,打着慈善的旗号,公然强奸民意,到底有多少钱用在了慈善事业上,没有人给个回音——— 扣款没收据,用钱没告示,完全是一笔糊涂账。在坊间,“被自愿”的人士气愤地说:公权部门的“扣捐”,不如街头的敲竹杠乞丐,人家好歹还放些鞭炮才索要些钱,而强逼捐出的钱水泡都不泛一个,鬼知道有没有被某些为富不仁的官员中饱私囊。

《劳动法》颁布这么多年,在“公门”里仍盛行“趁涨打劫”的歪风,这实在是对法律的大不敬。笔者以为,“被自愿”的捐款无关慈善,只关乎权利。那2%——— 四五十名拒绝认捐的教师显然不能算是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不高者,而是自身权利的觉醒者、捍卫者,也是公民权利的希望所在。也只有这样的人多了,“趁涨打劫”的歪风才会终止,假慈善真济私的恶行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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