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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修操场求捐款到底是谁的错?

www.fjnet.cn?2012-05-23 10:08? 观点PK?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上午,有家长反映,龙海颜厝路边小学修操场,要求家长捐款,每人至少200元以上。一说起这事,在学校门口,家长们纷纷表示,确有其事,还有老师称,不交钱的话,就要把学生的名字公布到黑板上。(5月22日海峡都市报)

义务教育阶段就是自愿捐款也不宜

学校要求学生捐款,都下达了最低200元的指标,不按要求捐款的,还要把学生名字挂上黑板“示众”,明摆着的“索捐”、“逼捐”,校方却回应称家长“自愿捐款”,俨然一副把“被自愿”进行到底的姿态。

近年来,类似的“被自愿”捐款现象,时常出现在一些中小学,建操场、图书室甚至连买课桌等,都在学生在发动所谓的“自愿捐款”活动,而且少不了都有个保底标准,给学生家长平添了不少负担。

其实,在义务教育阶段,最基本的教育设施,政府都有必要的财政保障,学校根本就不该打学生的主意。正如龙海市教育局所建议,路边小学完全可以通过中心小学提出申请,并由中心小学到龙海教育局申请,下发资金完善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操场存在资金缺口,不用说这种“被自愿”捐款不能被允许,就是“自愿捐款”也不值得提倡。

针对当下时有发生的“被自愿”捐款现象,有关部门不妨明确出台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非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帮困救急,都不得发起任何针对学生及其家长的捐款活动,坚决杜绝假借“自愿捐款”名义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义务教育政策不被人为地打折扣。(范子军)

警惕家委会沦为学校的傀儡

家长委员会本来是由家长代表成立的组织,作为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关注学生教育的一个自发组织。现在的某些家长委员会,在与学校的沟通上不仅乏善可陈,在关注学生教育上更是没有发挥任何应有的作为,倒是为学校的乱收费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某些家委会成员的行为,实际上是在投桃报李,寻求学校对于自己孩子特殊的关怀。有关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乱收费,某些学校也为了乱收费而绞尽脑汁。于是家委会就“情愿”成为学校的傀儡,为学校的乱收费行为擂鼓助威。他们对学校暗送秋波,我们无可指摘,然而某些家委会成员,绑架许多家长利益的行为,既不厚道也不磊落。

许多家长对于学校乱收费行为非常抵触,也就说明这样的家委会不能真正代表家长,这样的决定更不能代表众多家长的利益。一个不能代表众多家长的利益家委会,谋求的绝不是大多数家长的利益。

学校乱收费是不被允许的,学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希望当地教育部门不要把教育乱收费的帐,记在了学校的傀儡家委会身上,反而让真正的责任人逍遥法外。(季建民)

官方不作为,民间自发修建操场有错?

操场年久失修,却给学生家长求捐款,据说还有威胁公布不交钱学生的名字,这看起来像是学校不厚道,然而,本来该给地方政府申请的资金,但“校操场却不能列入申请”,求捐款修操场究竟该打谁的脸?

从新闻中不难看出整个事情的过程,操场一下雨就积水的情况,已经好几年了;学校向教育局申请资金,但“校操场却不能列入申请”。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看到操场积水,满是泥泞,孩子调皮,常弄一身脏。实在是看不过去,所以几个家长才跟学校建议捐款修缮。

学校操场多年失修,家长看不下去,组织倡议捐款,其情可理解,其中本无强制之意。学校无法申请资金,见家长提议,顺坡下驴也可以理解,但这些都是学校和家长的无奈之举。如果当地政府能出资金,早早的把操场修好,还用学校和家长费这劲吗?

路边小学的学生来自周边6个自然村,此类小学操场多年失修却无人管,暴露了在一些地区基础教育投入的薄弱,和地方政府对弱势群体所在学校的不重视。在修操场求捐款这件事情上,当地教育部门不是裁审判员,而是被告,涉嫌渎职,起码是不作为,没有资格对学校和家长说三道四。

就像当地教育部门说的,不管学校是不是经费不够,立名目向家长收费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既然知道操场年久失修,也不积极想办法处理,显然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至于学校家长资源捐资修操场,除了当地教育部门该反思外,官方不作为的事情,民间自发修建操场有错误吗?如果真需要处理,也一定要先处理地方教育局的相关责任人,以平民愤。

在此,提醒一下漳州市教育局,当务之急不是处理涉事学校,而是抓紧把学校操场修好,这才是正事。(张洪泉)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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